人事处业务主管职责:
1.组织制定、修订院人力资源战略,编制人力资源发展规划。
2.负责院组织架构和岗位体系管理。
3.负责人才引进(含人才计划管理)、人才培养(含继续教育与培训)、人才服务等工作。
4.负责人事全流程和综合管理工作(含岗位与聘用管理、薪酬福利及保障体系、人事档案、考勤及休假、绩效考核、人员调配与流转、劳动争议的协调处理、劳动保护等)。
5.负责干部选拔任用、教育培训、挂职锻炼等工作。
6.负责高访客座、劳务派遣等流动人员管理。
7.代管创业人员中心,对离岗创业、全职外派人员进行日常管理与考核。
8.负责牵头院校合作相关工作。
9.负责中层领导人员、涉密人员因私护照管理工作。
10.承担院领导安排的其他工作。
任职条件:
1、中共党员;
2、具有人力资源管理、心理学等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;
3、熟悉国家人力资源管理政策和制度法规,熟练掌握人力资源管理基础知识及相关专业技能,有人力资源管理工作经验者优先;
4、热爱人事管理工作,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职业素养,有较强的事业心、责任感、敬业精神和团队合作精神,踏实肯干;具有良好的工作条理性、问题分析解决能力、语言文字表达能力和压力管理能力;熟练使用各类现代办公设备和Excel等office办公软件;
5、身体健康,心态积极向上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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